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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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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199831起施行;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72000130日起施行;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200421日起施行;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11999121日起施行;

  5、《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31997121日起施行;

  6、《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7199731日起施行;

  7、《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沪建监[1997]第0371199751日起施行。 

申请范围

  金桥出口加工区内报建的项目 

申报材料

      1、《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原件、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建设工程资金入帐证明(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预付款划入施工承包单位帐户的凭证(原件、复印件)

  5、《申办施工许可证工程现场情况表》(原件);

  6、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施工合同

  7、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原件);

  8、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原件、复印件);

  9、廉洁协议(原件);

      10、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费单(原件、复印件);

      11、非税收缴款书(银行盖章复印件)

      12、上海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13、施工合同(原件、复印件)

      14、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程序

见下载附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66号受理大厅 

监督投诉

金桥功能区管委会党群处:50320888×323 新区建设局纪监室:2828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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