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今天是:
金桥集团页面左侧栏目
你目前所在的位置:

 浦东新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

 ——

浦东新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
 
 
扶持对象
增加值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其他
备注
金融业
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
 
 
 
1500万元一次性补贴
金融机构指由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经营业务的企业;所指高管人员须经新区金融办认定
以上机构地区总部
 
 
 
500万元一次性补贴
金融机构投标取得土地自建自用办公楼
 
 
 
土地出让金新区所得100%补贴
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购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分别给予购房价3%补贴/年租金3年内补3%,后三年1.5%补贴
其他金融机构购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分别给予购房价1.5%补贴/年租金3年内1.5%补贴
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高管/其他金融机构高管
 
 
 
分别给予没人10万元一次性补贴/每人2万元一次性补贴
金融机构
 
3补3减半
 
 
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子女就学
 
 
 
设立“专项教育基金”
 
物流业
物流园区内分拨、配送、采购类物流企业
3补3减半
 
3不减半
 
物流园区指外高桥、空港等经国家、市批准建设的物流园区
物流园区内仓储类物流企业的仓储业务收入
 
1补2减半
1补2减半
 
其他仓储类企业的仓储业务
 
3年减半
3年减半
 
 
专业物流服务类企业的报关、进出口代理、物流咨询、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3年减半
3年减半
 
 
从事货物运输的大型专业运输企业的货物运输、装卸业务
 
3年减半
3年减半
 
企业货物运输装卸业务营收3亿元以上
大型运输、仓储企业发生地运输、仓储专业设备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
 
 
 
20%补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大型仓储企业应自有仓储面积5000平米以上
风险投资公司(基金)从事第三方物流
 
3年减半
3年减半
 
 
 
信息服务业
从事数据处理、交换、分析等专业金融信息服务企业
 
3补3减半
3补3减半
 
直接为金融机构服务且该类业务占营收比例不低于80%
网络运营服务、增资服务、软件服务企业
1补2减半
1补2减半
1补2减半
 
 
自主开发网络游戏软件产品企业
3年减半
3年减半
3年减半
 
 
风险投资公司(基金)从事信息技术产业化投资
 
3年减半
3年减半
 
 
 
商贸服务业
大型商贸服务连锁经营企业总部
2补2减半
2补2减半
2补2减半
 
在中国控股5家以上分店,年营收20亿元以上,新区范围内营收3亿元以上
大型商业零售企业
1补2减半
1补2减半
1补2减半
 
营收6亿元以上,营业面积2万平米以上
中心商圈、特殊商圈内商业零售及服务企业
3年减半
3年减半
3年减半
 
 
国际知名品牌总经销(代理)商
3年减半
 
3年减半
择优提供贷款担保支持
 
规模大、效益好的专业要素市场
 
2年减半
2年减半
 
专业要素市场从事煤炭、石油、化工等产品交易且年成交额10亿元以上
专业要素市场内企业
3年减半
 
3年减半
 
 
会展旅游业
大型会展公司及会展服务公司的会展业务
 
1补2减半
1补2减半
 
会展公司每年需在新区举办1次以上展出面积1万平米的展会或1次以上由3个国家30名国外人员参加的国际性会议;会展服务公司年营收超过500万元,且会展服务占总营收不低于50%
在新区连续举办3次以上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规模的品牌展会
 
 
 
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品牌展会展出面积3万平米以上,其中国外展商租用10%以上,且被市会展行业评审委员会评为优质展会
国内外知名大型专业旅游公司的旅游业务
 
3年减半
3年减半
 
旅游业务收入2亿元以上
 
中介服务业
国内外知名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人才中介公司等专业服务机构
 
2补2减半
2补2减半
 
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咨询公司、人才中介年营收2000万元以上;其它专业服务机构年营收800万元以上
其它专业服务机构
 
3年减半
3年减半
 
国内外知名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人才中介公司等专业服务机构购买/租赁自用办公房
 
 
 
购房房价1.5%补贴、租房3年内按年租金给予1.5%补贴
大型融资租赁企业
 
3年减半
3年减半
 
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融资租赁企业和3亿元以上的经营性租赁企业
为新区鼓励产业提供专业培训的培训机构
 
3年减半
3年减半
 
 
新区鼓励产业的国家级和市级行业协会在新区租赁自用办公房
 
 
 
3年内每天每平米2.5元补贴,补贴面积分别不超过400和200平米
 
重点楼宇业主
楼宇内企业实现的财力增量部分5%,3年
楼宇内企业实现的财力增量部分5%,3年内
楼宇内企业实现的财力增量部分5%,3年内
 
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文化传媒业
新闻出版类企业的新闻出版业务
1补2减半
 
1补2减半
 
 
从事政府扶持的文化经营活动的企业
3年减半
3年减半
3年减半
 
须有新区文广局批复
大型专业广告公司广告业务
 
3年减半
3年减半
 
一级资质,年广告收入1亿元以上
“原创工作室”租赁办公用房
 
 
 
3年内每天每平米2.5元补贴,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米
须有市有关部门批复
 
适用原则
1、对象企业均为新引进或新认定的企业。2、同一扶持对象可从优,但不重复享受政策。3、各项补贴以国家规定形成新区地方财力为计算依据;对增加值、营业收入、个税补贴自首次经营日起连续计算;利润总额补贴自获利年度计算。4、既适用上级机关优惠规定又适用本意见的,先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不足部分,可补充执行。5、执行期限:至2010年底。
注: 表中各项所述 “补”和“减半”指企业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个人所得相应形成的新区地方财力部门100%和50%补贴。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一)《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
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在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
 
“十一·五”期间总部经济财政扶持政策
(一)   对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个人所的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三年内给予100%补贴,后三年给予50%补贴。
(二)   对新引进的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二年内给予100%补贴,后三年给予50%补贴。
(三)   对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在新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给予1.5%的补贴;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按年租金给予1.5%的补贴。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引进外省市和出国留学人员,需解决上海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的,可向浦东新区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解决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其子女入园、入学可享受相应的待遇。
 
“十一·五”期间研发中心财政扶持政策
(一)   对新认定的独立核算研发机构,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三年内给予100%补贴,后三年给予50%补贴。
(二)   对新引进的国家级、市级及新区级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经批准后,酌情给予80-5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资助。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新金桥路27号 电话:021-50301818 传真:021-50301812 沪IPC备06050807